医疗器械企业海汽集团:海汽集团关于终止开发保亭商业广场项目的公告

  商业广场     |      2024-02-27 11: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开发保亭商业广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开发保亭商业广场项目,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2年5月18日、2022年6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投资建设保亭商业广场项目的议案》。为实现公司利用场站资源进行综合开发的发展战略,增加企业盈利模式,本项目拟打造一栋地下1层、地上6层,集“精品购物、特色餐饮、休闲娱乐与高端旅居”为一体的国际旅游消费标志性商业综合体,其中地下1层为超市及汽车车库,地上1-3层为商业综合体,4层为河景特色餐饮区,5层为电影院,部分4-6层为高端旅居酒店。总投资额约3.56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医疗器械企业、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保亭商业广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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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目前,公司下属保亭分公司已聘请有关外部咨询单位,完成编制项目的概念方案设计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履行公司相关决策主体审议程序。

  在项目随后的深入设计环节中,经仔细调研并与海南省保亭县相关部门多次磋商,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新车站规划用地尚未开展征地搬迁供地工作,土地地形复杂、坡度较大,且由当地村民使用,不满足建设条件,也不满足搬迁保亭汽车站的前提条件;二是保亭汽车站现存的联营楼及宿舍楼的拆迁安置赔偿问题难以解决;三是若将保亭汽车站土地性质调整为商业用地及延长土地使用年限,根据海南省保亭县相关部门测算需要缴纳超过 4000万元的土地出让金,且调规后指标较严苛(容积率≤2.5,限高30米,建筑密度≤35%),对商业广场项目概念设计、建设方案、经营管理等造成较大困难;四是 2022年海南省保亭县及“大三亚”旅游经济圈出现多起新冠疫情,对该项目开发及未来经济预期产生较大影响。

  2024年2月8日、2024年2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开发保亭商业广场项目的议案》医疗器械企业,同意公司终止开发保亭商业广场项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批准。

  本次终止开发的保亭商业广场项目,公司下属保亭分公司只聘请了外部咨询单位编制项目的概念方案设计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履行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立项,且未在当地政府获批项目立项,公司也未向政府补缴土地出让金进行土地使用性质变更为商业用地,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形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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