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记者 韩冯盼)11月3日,记者从西安市政府获悉: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管理工作,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安全,西安市日前印发《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西安市住建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西安城市轨道交通2线万人次。随着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范围逐渐扩大,各类施工作业项目进入保护区的情况也越来越多,医疗器械企业出台《办法》可以进一步加强全市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管理工作,细化保护区内施工作业流程,对保护区各项管理活动提出具体要求,医疗器械企业明确各责任主体及具体职责,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维护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安全的有效合力。
《办法》所称保护区是指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控制保护的范围医疗器械企业,分为控制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区。保护区内施工作业活动管理按照“谁主管医疗器械企业、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在保护区内从事新建、改建、扩建或者拆除建筑物、医疗器械企业构筑物等施工作业活动的,项目建设单位或个人在施工作业前应当制定安全防护方案。保护区内施工作业活动完成后,项目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向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单位报送项目作业完工情况,并会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单位再次评估对城市轨道交通结构造成的安全影响医疗器械企业。返回搜狐,查看更多